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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國寶:五大挑戰製約中國水電 2016-11-25 14:39:15

摘要: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昨日表示,法規配套、電價(jia) 低等五大因素製約著中國水電業(ye) 的發展。但他未說明如何應對這些挑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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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昨日表示,法規配套、電價(jia) 低等五大因素製約著中國水電業(ye) 的發展。但他未說明如何應對這些挑戰。
  “目前中國水電發展遇到的第一個(ge) 問題,便是環境保護的問題。”張國寶昨天在北京參加“中國水電可持續發展高峰論壇”時說,水電的開發改變了河流的現狀,目前國內(nei) 對此爭(zheng) 議不斷。很多人對水電開發後魚類回流、流域環境等方麵可能出現的不良影響深感憂慮。
  而包括三峽水電站在內(nei) 的許多國內(nei) 水電站,至今一直以低於(yu) 火電的價(jia) 格出售電力。對一些計劃經濟時代興(xing) 建的水電站來說,售電收入低這一點尤其突出。
  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前總經理陸佑楣昨日在會(hui) 議上表示,目前三峽水電的上網電價(jia) 為(wei) 0.25元/千瓦時,龍羊峽等早期水電站的電價(jia) 更是低至0.12元/千瓦時,而全國火電的上網電價(jia) 普遍在0.4~0.5元/千瓦時之間。
  “如果按照同質同價(jia) 的原則進行調整,即水電價(jia) 格和火電價(jia) 格保持一致,那麽(me) 電力收購的成本將要提高。這需要電網公司和發電公司進行利益分配,也需要國家價(jia) 格部門理順價(jia) 格機製。”張國寶說。
  法規配套同樣製約著中國水電的發展。張國寶表示,水能資源是什麽(me) 屬性、歸誰分配等原本比較模糊的東(dong) 西,在當前水電大力開發的階段,特別是在跨國河流的開發中,也已凸顯出來。
  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昨天指出,2005年《可再生能源法》通過以來,一直未出台水電適用該法的具體(ti) 規定,水電上網難、電價(jia) 低等是造成部分水電業(ye) 主以犧牲環境為(wei) 代價(jia) 來求生存的原因。
  移民是困擾中國水電發展的另一因素。張國寶說,水電的開發多數涉及當地居民的搬遷。如何安置這些移民,並使移民群眾(zhong) 的生活得到改善,正越來越成為(wei) 社會(hui) 輿論的關(guan) 注點。
  陸佑楣建議:“如果水電的上網電價(jia) 可以高一點,增加的部分不僅(jin) 是給開發商,還可以給移民,那就可以用來建立一個(ge) 穩定的水電運行機製。”
  去年的汶川地震則把大壩抗震的問題重新擺在了水電決(jue) 策者的麵前。“這是一個(ge) 老問題,也是新問題。”張國寶表示,去年的地震並未導致水電垮壩等次生災害,“這恰好證明了中國原來的水電站可以經受住特大地震的考驗。”
  他說,上述五個(ge) 問題已經成為(wei) 中國水電進一步發展的製約因素,“如果不能有效解決(jue) ,將影響中國水電未來的發展。”
  張國寶並說明將就以上問題出台何種措施,但國家能源局主管水電的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在論壇上表示,解決(jue) 上述曆史形成的問題需要時間。
  作為(wei) 世界上水電裝機容量最多的國家,截至去年底,中國水電裝機達到了1.7億(yi) 千瓦,年發電量5633億(yi) 千瓦時,居世界第一。水電分別占全國裝機容量的21.6%和發電量的16.4%,是僅(jin) 次於(yu) 煤炭發電的能源形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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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注:本文來源《第一財經日報》,發布於(yu) 2009年0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