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歐委會(hui) 當天提出新的以廢物為(wei) 原料的有機肥料法規。該法規草案就將生物廢料轉化為(wei) 可以用來生產(chan) 肥料產(chan) 品的原材料設定了統一規則。草案規定了安全、質量和標簽要求。
歐委會(hui) 官網3月17日報道。歐委會(hui) 當天提出新的以廢物為(wei) 原料的有機肥料法規。該法規草案就將生物廢料轉化為(wei) 可以用來生產(chan) 肥料產(chan) 品的原材料設定了統一規則。草案規定了安全、質量和標簽要求。生產(chan) 企業(ye) 必須表明其滿足上述要求以及有機汙染物、微生物汙染物和雜質含量限製,才能張貼CE標誌。新的法規草案適用於(yu) 所有類型的肥料,以實現最高水平的土壤保護。草案對磷酸鹽肥料的鎘含量做出嚴(yan) 格限製。考慮到部分肥料產(chan) 品產(chan) 量較低或者並不跨國流通,草案允許肥料隻符合成員國標準,根據兩(liang) 國相互認可協議進行流通,或者符合歐盟標準,在歐盟範圍內(nei) 流通。
歐盟現有的2003年肥料法規主要針對傳(chuan) 統非有機肥料。因此有機肥料在歐盟範圍流通需要依據成員國間的認可協議,而各國立法差異導致流通困難。同時,現有法規沒有關(guan) 於(yu) 環境問題的規定。
報道認為(wei) ,有機肥料市場潛力巨大。目前隻有5%的生物垃圾得到回收,但有估計認為(wei) 30%的非有機肥料可以被替代。目前歐盟每年進口約500萬(wan) 噸磷酸鹽,可以通過對下水道汙泥、生物降解垃圾、肉、骨粉和糞肥的提取替代其中的三分之一。
草案將在歐洲議會(hui) 和理事會(hui) 通過後直接適用於(yu) 成員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