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俊峰,男,漢族,曾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,國家發改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,同時兼任內(nei) 蒙古自治區政府科技顧問,中國再生能源學會(hui) 和中國沼氣學會(hui) 副理事長,國際風能理事會(hui) 副主席,國際21世紀可再生能源政策委員會(hui) 副主席,中國循環經濟協會(hui) 可再生能源專(zhuan) 委會(hui) 主任委員等職務。
2017年1月16日,在第十屆世界未來能源峰會(hui) 上榮獲“紮耶德未來能源獎”終身成就獎。
1982年畢業(ye) 於(yu) 山東(dong) 礦院電氣工程係,獲學士學位。先後組織並主持了我國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、國家中長期可再生能源規劃的起草工作、參與(yu) 了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綱要的研究和起草工作,完成了中國第一個(ge) 清潔發展機製項目的組織與(yu) 實施。曾任“十五”國家高技術863計劃後續能源主題責任專(zhuan) 家和國家高技術973計劃氫能專(zhuan) 題顧問,組織了我國“十五”期間風力發電和太陽能光伏發電高技術計劃的實施等工作。